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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麻栗坡县建立民生资金监督联席会议制度

    信息发布者:陆恩荣
    2017-09-16 23:07:26    来源::麻栗坡县委办   转载

    本站讯 为切实加强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,近日,麻栗坡县结合实际,建立了民生资金监督联席会议制度。

    联席会议主要负责监督各乡镇(含农场)、县属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及省、州、县关于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政策和规定,加强对全县民生资金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,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强化对民生资金监督工作的领导。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,也可根据需要适时召开。具体职责包括:定期研究全县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情况,向县委、县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;听取各乡镇(含农场)、县属相关部门关于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,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;督促各乡镇(含农场)、县属各部门加强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,督促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;组织协调对各乡镇(含农场)、县属相关部门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。  

    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县政府相关领导担任,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于县财政局。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:收集、掌握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,积极主动报告发现的重要问题;根据总召集人、召集人的安排,收集会议议题,负责联席会议的筹备、召集、协调工作;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;承办总召集人、召集人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 

    联席会议制度要求,各乡镇分管领导对民生资金管理、使用、监督负重要领导责任,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,做好分析研判,认真履行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职责。县属各职能部门是所属民生资金管理、使用、监督的主责部门,单位主要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,每年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;要加强对各乡镇(含农场)工作的督促指导,切实保证民生资金规范、安全使用。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加强对民生项目的统筹监管;县审计局要定期加强对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;县财政局及各乡镇财政所要加强对民生资金拨付和发放的监督。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督,严肃查处监管工作失职失责以及侵害群众权益、贪污截留挪用民生资金等行为。严格执行“一案双查”制度,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,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。各乡镇(含农场)要结合实际,参照县联席会议的规定,建立各乡镇(含农场)联席会议制度,加强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,定期听取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,研究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,确保各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规范、高效、廉洁。  

    据了解,本制度所称的民生资金,是指中央、省、州、县四级财政资金中,用于保障人民生活质量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扶贫、救灾、社保(含五险一金)、教育补助、强农惠农补助等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。  

    (麻栗坡县委办) 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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